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关于成都新津何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10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7-23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组织开展了成都新津何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10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成都新津何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10项工程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成都新津何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10项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8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 吴先生 028-8607350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

2021年07月23日

1.成都新津何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2.成都西江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3.金马湖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4.成都玉堂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5成都南桥110kV输变电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6彭州牵引站110kV供电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7成都王泗110kV输变电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8成都江源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9成都金鸡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10成都三江(金鸡)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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