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辅助配套用房二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27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令)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四川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的电力生产辅助配套用房二期水土保持设施,于2025年6月20日在成都高新区通过了生产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建设单位依法委托编制了水士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资料齐全,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较为完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的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合格,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资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李老师/18190010517(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28-85133110)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我单位电话、书面反映。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电力生产辅助配套用房二期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电力生产辅助配套用房二期水保验收报告.pdf

电力生产辅助配套用房二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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