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渝昆高铁泸州牵引站220kV供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我单位电话、书面反映。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时至2025年1月13日17:00时 举报电话:范鹏飞 0830-3636078(建设单位) 水利厅水土保持处028-86936196(监督单位)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渝昆高铁泸州牵引站220kV供电工程验收鉴定书(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