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组织开展了宜宾江安蟠龙35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宜宾江安蟠龙35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宜宾江安蟠龙35kV输变电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3月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安县水利局 冯先生 0831-2622025 联系人及电话: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宜宾供电公司 李先生 0831-2183048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宜宾供电公司 2023年2月3日 宜宾江安蟠龙35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