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内江供电公司组织开展了内江隆昌徐家桥至圣灯35kV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内江隆昌徐家桥至圣灯35kV线路工程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内江隆昌徐家桥至圣灯35kV线路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15日(20个工作日)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内江供电公司 肖先生 0832-2283238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内江供电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内江隆昌徐家桥至圣灯35kV线路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