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凉山会东大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4-08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组织开展了凉山会东大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凉山会东大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凉山会东大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20个工作日)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凉山州水利局 徐女士 0834-322069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彭先生 028-68124063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021年4月8日

凉山会东大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公示.zip

凉山会理北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配套工程公示.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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