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兴县供电分公司组织开展了宝兴县赶羊沟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和会议审议,宝兴县赶羊沟电站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宝兴县赶羊沟电站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8月13日(20个工作日)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宝兴县水利局 周先生 0835-682203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网宝兴县供电分公司 王先生 0835-6822036 国网四川宝兴县供电分公司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