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向物业交着0.89元/度的电费,殊不知,物业向电力公司缴纳的电费只要0.7062元/度。成都新津区花源街道一小区的物业公司,就这样以电损率等名义,向小区商铺累计多收了7.1万元的电费。 在国家陆续出台电价优惠政策、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情况下,这家物业公司却心怀侥幸地“赚差价”。对此,新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其限期退还多收取的电费,并处以罚款14.2万元。 这是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1”的保供稳价执法子行动中,通过全面排查,查处的一起转供电环节加收电费的案例。 “保供稳价执法行动”是“春雷行动2021”中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自选的子行动,该行动以防疫物资供应、旅游、转供电等行业及民生市场消费为重点,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稳物价、保民生。 为扫除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死角和盲区,新津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供电企业对辖区转供电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转供电主体台账,准确掌握转供电主体基本信息、转供电主体月结算平均电价、加价情况和转供电主体数量增减变化等信息。在此基础上,执法人员对辖区转供电主体开展核查,建立34个转供电主体台账,并确定了1个重点监管转供电主体单位。 截至目前,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9人次,检查转供电单位34家,立案查处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收费案件1起,结案1起,退费7.12万元,罚款14.23万元。通过整治全覆盖,打通了电价降价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