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关于遂宁清河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19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组织开展了遂宁清河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遂宁清河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遂宁清河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5619日至2025716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13558979699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

2025619


遂宁清河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验收鉴定书-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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