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成果应当公开。现将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甘孜~天府南~成都东、天府南~铜梁1000千伏交流工程)(四川段)2023年第2季度监测季报进行公示。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8-68124296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总第2期(2023年第2季度 .rar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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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