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宜宾供电公司组织开展了宜宾市江安县四面山镇35kV变电站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江安县水利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安县水利局 冯先生 0831-262229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网宜宾供电公司 李先生 0831-2183048 宜宾江安四面山35kV变电站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pdf
宜宾江安四面山35kV变电站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