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供电公司 广安前锋拱桥至吉兴化纤110千伏线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送审公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广安前锋拱桥至吉兴化纤110千伏线路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已完成,现将相关事宜和报告表送审稿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报告表中所列评价范围内公众或单位 二、报告表送审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表送审稿下载链接:本公示附件1 广安前锋拱桥至吉兴化纤110千伏线路工程环评报告表送审稿 报告表送审稿其他查询方式:可通过本公示第四点邮箱和电话对报告表送审稿电子版查询提出申请 三、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下载链接:本公告附件2 公众意见调查表 公众意见调查表其他下载方式: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以下电话和邮箱将公众意见进行反馈:028-87738348 50675988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在本次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区域的现状,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等提出疑问或建议。 附件1: 广安前锋拱桥至吉兴化纤110千伏线路工程环评报告表送审稿 附件2:公众意见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