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主持召开了“乐山冯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乐山五通桥大兴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通过了自主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4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3890689728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168号 监管单位:乐山市水务局 电话:0833-24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