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供电公司组织开展了巴中通江金堂35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成立了由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报告编制、方案编制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 验收组一致认为:巴中通江金堂35kV输变电工程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应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巴中通江金堂35kV输变电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江县水利局 何先生 0827-711377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网巴中供电公司 颜先生 0827-5621115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供电公司 2021年3月23日 巴中通江金堂35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版).pdf
巴中通江金堂35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