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71〕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达州供电公司组织开展了凉山德昌乐跃至德昌牵引站110kV线路新建工程、凉山越西青龙110kV变电站35kV配套工程、凉山越西乃托至越西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凉山盐源下海至梅雨35千伏线路新建工程、凉山甘洛特克至甘洛35kV线路新建工程、凉山德昌银厂开关站35kV输变电工程等6个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凉山德昌乐跃至德昌牵引站110kV线路新建工程、凉山越西青龙110kV变电站35kV配套工程、凉山越西乃托至越西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凉山盐源下海至梅雨35千伏线路新建工程、凉山甘洛特克至甘洛35kV线路新建工程、凉山德昌银厂开关站35kV输变电工程等6个工程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6个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凉山州水利局 徐女士 0834-322069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 王先生 0818-2271685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达州供电公司 2021年1月10日 凉山德昌乐跃至德昌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等6个项目水保验收公示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