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供电公司 关于广安岳池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供电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广安市主持召开了广安岳池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14日)来电或者以书面形式与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广安市水务局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2986257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大道9号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构:广安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826-2334285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水电巷29号 附件1:广安岳池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水保验收鉴定书 附件2:广安岳池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水保验收报告 广安岳池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水保验收鉴定书.pdf
广安岳池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水保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