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甘孜供电公司组织开展了九龙溪古50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立了由建设单位、专家、施工、监理、验收及水保方案编制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甘孜供电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0836-283550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徐先生 0836-8663066
验收结果为:九龙溪古50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应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九龙溪古50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1月6日(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九龙溪古50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zip
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九龙溪古50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