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组织开展了成昆铁路扩能攀枝花盐边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成立了由建设单位、专家、施工、监理、验收及水保方案编制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并召开了水土保持验收会议。 验收会议一致认为:成昆铁路扩能攀枝花盐边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应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成昆铁路扩能攀枝花盐边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1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先生 13568646699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攀枝花供电公司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