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主持召开了泸州泰安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一致同意泸州泰安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时间: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泸州市水务局:0830-319561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网泸州供电公司:刘先生0830-3636375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 2020年3月30日 1、泸州泰安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泸州泰安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